“中和”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和统治者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范民族心理结构、思维模式和对理想社会追求的一种民族传统和礼制规范。
“中”意为中道、时中,强调处理事情不偏不倚、恰到好处,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和”意味着和谐、和合,强调不同对象彼此相应无碍、达到和谐。
中华文明注重以“和”文化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互鉴;以“中和”的博大包容,融汇天下、聚合四方,巩固中华民族的“大一统”格局。
春秋时期,孔子在前人“中和”观念基础上,述古而开新,明确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孔子还提出“和而不同”,主张吸纳不同意见,倡导对立双方协调统一,避免极端。简言之,就是求中、求和。推崇“中和”,并以此作为行世之道和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对中华民族“大一统”国家维系内部团结、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和”理念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强调“天人合一”。在中国古代哲人眼中,人不是大自然的主宰,也不是大自然的奴隶,而是大自然的朋友,因而人要参与大自然化育万物的活动,和宇宙万物处在一种协调、亲密的关系中,力戒逆天违道、为所欲为。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认为人可以提升自己的境界以“与天地精神往来”。宋代张载的“民胞物与”之说,明代王阳明的“一体之仁”之说,都集中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在这种理念的深刻影响下,中国人崇尚“不违天时”、“敬天顺民”、“关爱百姓”。从先秦开始,中国古代思想家阐述社会和国家的理想形态及其根据,大多着眼于为人之理,成人之道,修齐治平,这为“大一统”国家的社会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政治智慧和思想道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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